数字资产:《保持美国创新法案》草案旨在减轻加密经纪商合规负担,拟于2025年底生效_虚拟资产被盗去哪里报案

据福布斯今日报道,最初于2021年提出的《保持美国创新法案》(KIAA)于3月7日重新提出。其目的是通过放宽与经纪人有关的现有法律,为加密货币创造一个友好的监管环境。报道称拟议草案将经纪人规则的生效日期从今年年底推迟到2025年12月31日。这是另一个有利于行业的举措,因为它让经纪人有时间为合规做好准备。

KIAA草案对2021年通过的基础设施法规定的法律进行以下更新。1.经纪商定义:新法案将经纪人的定义从“任何负责代表其他人定期提供数字资产服务转移的人”更新为“在交易或业务的普通过程中随时准备按照客户的指示销售数字资产的任何人”,更新后的定义缩小了范围,显然只涵盖了应客户要求执行交易的商业加密货币交易所。2.数字资产定义:拟议的法律将数字资产的定义从“除非部长另有规定,术语‘数字资产’是指记录在加密安全的分布式账本上的任何数字价值表示或财政部长指定的任何类似技术”到“术语‘数字资产’是指记录在加密安全的分布式账本上的任何数字价值表示。”更新后的定义再次缩小了范围”,删除了诸如“任何价值的数字表示”和“财政部长指定的任何类似技术”等宽泛的短语。3.转移报告:基础设施法案规定,当客户将资产从经纪商转移到非经纪商位置时,经纪商必须获取钱包地址等其他信息,新法案要求经纪人只有在客户自愿提供该信息的情况下才向当局报告该数据。4.KIAA法案要求财政部在颁布后365天内与行业利益相关者就“扩大包括数字资产在内的现金的定义”进行研究,其中包括更新法规的可能性。

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认定虚拟资产相关业务不能纳入电子金融行业:4月7日消息,由于韩国金融当局认为与虚拟资产相关的业务不能纳入电子金融行业,因此业内人士认为有必要制定新的法律对其进行规范。

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近日召开法律解释委员会,认定虚拟资产相关支付服务不能纳入电子金融行业。决定预付存款应具有与现金相同的价值,但虚拟资产不能用作电子预付的手段,因为其价值每时每刻都在变化。出于同样的原因,与虚拟资产相关的其他服务变得更加难以涵盖在《电子金融交易法》中。

一位金融业官员表示:“新法律似乎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同时包括虚拟资产和金融科技。在现行法律中,金融科技公司也有很多不在监管范围内的情况,因此,为了避免给顾客带来损失,首先要尽快通过《电子金融交易法》修订案。“(moneytoday)[2022/4/7 14:09:47]

此前3月7日消息,美国立法者将重新提出加密货币税收改革法案。

韩国金融监管局负责人:认同不应对区块链和加密货币采用不同的监管手段:据cointelegraph援引韩国当地媒体5月29日的报道,韩国东国大学区块链研究中心负责人Park Sung-joon表示,政府对区块链和加密货币采用不同的监管手段是徒劳的。他认为加密货币和区块链离开彼此就会变得没有任何意义。在数字资产交易市场,加密货币和区块链不能分开来看,它们需要适当的支付手段。对此,韩国金融监管局(FSS)负责人Lee Geun-woo回应称,支持Park的看法,会把他的建议传达给金融当局。[2018/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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