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L:14天用虚拟货币“洗白”770万?新型“黑产链”来了!_ECOIN

利用虚拟货币披上一层隐蔽外衣,成为近几年犯罪分子的惯用新手段。

被“神化”的荐股大师、“一对一VIP”的会员服务、“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平台……随着投资理财热情高涨,各类荐股局层出不穷,不少投资者明知有风险,却还沉迷在子编织的局里,幻想“一夜回本”,结果陷入虚假平台的投资陷阱。

现在,这类“杀猪盘”“虚拟盘”“网恋陷阱”产生的黑钱向更隐蔽的虚拟货币平台转移,一条利用虚拟货币的非法产业链逐渐浮出水面。

传统“荐股”套路,新型手段

4月26日,萧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境外集团案,数额高达770万余元,其中,为首的被告人柳某获刑十一年四个月。

金额虽然巨大,但柳某及其团伙的术其实也是“老套路”了。

特斯拉比特币持仓连续三个季度保持不变:4月20日消息,特斯拉周三下午公布的财报显示,该公司在2023年第一季度没有买卖任何比特币。截至第一季度末,特斯拉持有的数字资产价值为1.84亿美元,与2022年第四季度持平。尽管一季度末比特币价格从三个月前的16,500美元上涨至约28,500美元,但由于现行会计准则不允许计入此类收益,比特币的估值仍保持不变。特斯拉连续第三个季度没有改变其比特币持仓数量。FactSet的数据显示,特斯拉第一季度调整后每股收益(EPS)为85美分,营收为233.3亿美元。[2023/4/20 14:14:51]

2019年9月的一天晚上,吴先生收到了一条好友添加申请,通过后,对方自称爱好炒股,有赚钱门路,随后便将吴先生拉入一个群,还向他推荐了一位炒股老师。

这位炒股老师每天都会在群内讲课、分享炒股信息,群内其他成员经常向老师反馈赚钱的“捷报”。时间久了,吴先生也不免有些动心。他按照老师的教程操作,开始的确顺利赚了几笔钱,他对炒股老师的信任也开始提升。

Binance启动“全球执法培训项目”以打击加密资产犯罪:9月28日消息,Binance宣布启动“全球执法培训项目”。该项目是业内首个全球性项目,主要帮助执法机构和检察官识别金融和网络犯罪,并协助对恶意行为者提起公诉。培训项目由Binance调查团队领导者主导,培训师由安全专家、前执法机构人员组成,包括曾参与破获Silkroad、Hydra等全球最大加密资产犯罪团伙的世界知名专家。过去一年,Binance调查团队和来自阿根廷、巴西、加拿大、法国、德国、以色列、荷兰、菲律宾、瑞典、韩国、英国等多个国家的执法机构共同参与了超过30个打击网络和金融犯罪工作坊。[2022/9/28 5:55:55]

没过多久,老师表示现在股票行情不好,推荐大家炒“数字货币”,吴先生不疑有他,又按照老师的推荐下载了某APP,并在其中充值购买了所谓的“数字货币”。

可惜,同年11月4日至8日,短短4日内,吴先生先后四次充值19万元均未能获得收益。两周后,吴先生发现,该APP账户已无法提现,这才幡然醒悟,随即报警。

菲律宾财长:目前即时支付系统运行良好,不需要CBDC:10月9日消息,菲律宾财政部长Benjamin Diokno近期在出席参议院财政委员会表示,采用数字比索CBDC“目前还不值得”。他认为菲律宾已经有了运行良好的数字支付系统,PesoNet和InstaPay这两种电子资金转账服务可以在银行、电子货币发行者和移动钱包之间进行实时支付,作为数字比索的充分替代品。

此外,Diokno证实,在他执掌菲律宾中央银行期间,央行对CBDC发行进行了可行性测试。然而央行最终决定放弃CBDC,并得出结论“(我们应该首先)加强PesoNet和InstaPay。”

来自Chainalysis数据显示,菲律宾在2022年全球加密货币采用指数中排名第二,仅次于越南。(coingeek)[2022/10/9 12:50:47]

后经调查,除了吴先生外,陆某、张某等20余人均遭遇了同样的“套路”,被数额有数万元至上百万元不等。随着柳某、李某甲、刘某、李某乙等人被抓获,一个境外电信网络犯罪集团的幕后术也浮出水面。

Aave社区发起冻结“Aave V3 Fantom市场的提案”,因该市场的风险和回报不成正比:8月2日消息,Aave社区发起冻结Aave V3 Fantom市场的提案,该提案允许用户进行偿还债务、清算、取款和更改利率等操作,不会干扰任何aToken代币的转移,但阻止用户在该市场上的存款和进一步借款。

据悉,该提案的发起人MarcZeller认为Aave V3 Fantom市场没有获得显着的吸引力,当前市场规模为900万美元的存款和240万美元的未平仓借款头寸,平均每天产生300美元的协议费用,这使得Aave国库的收入仅为30美元。此外,Aave V3 Fantom市场目前不受Aave安全模块的支持,用户依靠跨链桥转移资产时容易遭遇黑客攻击。[2022/8/2 2:53:34]

法院判决书显示,2019年8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柳某、李某甲、刘某、李某乙等人经他人邀请或网络招聘,加入了马来西亚某境外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有着一套明确的“工作机制”:

zCloak Network完成580万美元pre-Series A轮融资,Coinbase Ventures领投:6月17日消息,零知识证明初创公司 zCloak Network 完成 580 万美元?pre-Series A 轮融资,Coinbase Ventures 领投,Bixin Ventures、Matrixport Ventures、DFG、Sancus Ventures、KuCoin Ventures、Sanctor Capital、Hash Global 和 Jump Capital 等参投。该笔融资将用于扩大 zCloak Network 与身份数据证明者、Web3 应用程序和其他区块链网络的合作伙伴关系。 (The Block)[2022/6/17 4:34:28]

先将新招募的成员分为不同小组,以小组为单位实施电信网络。其中,被告人柳某作为犯罪集团总监,负责管理各小组、下发话术、统计业绩等。

各小组成员手握大量号,一边随机添加吴先生这样的被害人,一边假装成“投资人”加入由该犯罪集团组建的大量群中。在群内,被告人李某甲等各小组组长冒充炒股老师,被告人刘某、李某乙等其他组员分别冒充老师助理、虚假投资者等角色,小组成员之间有一套成熟的交流话术,互相配合。

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后,以“某数字货币可以获得高额利益”的说法,诱导被害人下载其所操控的投资平台,并通过后台操作制造出升值的假象,直至非法占有被害人的充值钱款。

经查,被告人柳某等人参与的小组共取钱款770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柳某、李某甲、刘某、李某乙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通过电信网络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罪定罪处罚。根据四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以罪判处被告人柳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甲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乙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赃款流入境外交易所“漂白”

虚拟货币流转不留痕,具有匿名性、复杂性、跨国性特征,无需金融机构参与即可完成操作,难以追溯资金去向,已成为不法分子为赃款“漂白”的新利器。

利用虚拟货币进行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的案件也不断增加。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统计,2018年,我国虚拟货币的类案件多达166起,而2017年为94起,2016年为46起,2015年为10起,2014仅有5起,近几年的案件年均增长率超过100%。2020年以来,国内各地破获关于虚拟货币犯罪的案件频繁被媒体披露。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安宁表示,他接触的虚拟货币案件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以虚拟货币作为幌子,开设虚假的交易平台等,进行的案件;另一类是以虚拟货币作为转移赃物的媒介,涉及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

以往,犯罪团伙较多采用提供资金账户进行转账或取现,通过购买理财产品,买卖房屋、车辆等方式协助转移资金。但这类资金转移方法能追踪到流水记录,而利用虚拟货币的新型犯罪手法则更隐蔽,团伙一旦将黑钱转去境外交易所,便给追回资金造成极大难度。

2020年3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公检法部门公布的一起虚拟货币典型案例中,一名涉嫌利用虚拟货币平台的嫌疑人集资了上千万元后,出逃澳大利亚,并授意妻子陈某将所得转移至海外。该名妻子供述,钱通过银行卡打给了两个比特币矿工,兑换密钥,给了丈夫,从而将资金绕过外汇管制。身处澳大利亚的他,可以直接将虚拟货币兑换成澳元。

夫妻双方里应外合的境外操作,将两类手段都发挥得淋漓尽致。

业内人士认为,虚拟货币有可能成为区块链世界长时间的犯罪威胁。加密虚拟货币的去中心化属性,让侦查部门面临资金难以查控、操作人员难以关联、电子证据难以获取等多方面困难。

对此,侦查部门应以区块链技术为依托,优化反系统,完善电子证据取证工作,健全反数据监测预警体系。

“网恋”对象教导为犯罪团伙

赃款流入虚拟货币交易所的重要通道,是流经不易被识别的信用卡账户。福州近期侦破的案中,嫌疑人李某则是因“网恋”稀里糊涂被带入了圈套。

2020年春节,待业在家的李某通过某音认识了一位女网友小陈,双方很快坠入爱河。小陈告诉李某,手机刷单能赚钱,李某想也没想就向小陈请教“经验”。根据小陈的指示,李某下载了聊天软件、绑定了银行卡和身份信息后便开始了第一笔的“刷单”。仅一天便赚取了2000元。尽管他觉得事有蹊跷,但并未停下刷单的“手速”。

今年1月,福州三叉街派出所民警在侦办一起网络投资案时,发现李某名下一张银行卡资金流水竟然多达500多万元,民警立即出动将李某抓捕归案。面对自己银行卡打出的资金流水,李某只能低头认罪。他在小陈的指导下,通过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帮助犯罪分子用虚拟货币“漂白”了一部分赃款,成为了犯罪分子的帮凶。

安宁说,要减少这类信用卡被犯罪团伙利用成为工具的行为,监管部门要从三方面加强管理:

一是加强银行卡的管理。近些年,犯罪分子经常购买、借用、冒用他人身份申领银行卡,并用于犯罪活动,部等部门近期开展“断卡”行动,目标就是打击此类行为。

二是加强对资金异动的监控。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加强对资金交易行为的实时监控,对有异动的资金流转,要及时采取临时限制措施。

三是加强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网络科技公司的监管和法治宣传,强化对第三方支付、网络科技公司的合规经营义务,防止为犯罪分子提供资金通道和技术手段。

21财闻汇综合上海证券报、新华社、杭州日报、潇湘晨报;图源|图虫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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