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位币: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为什么要用法币?当时的广东分行是怎样运行的_本位币金额是什么意思

引言

国民党法币政策的实施,使国民党政府加速控制金融,加强了经济统治和统治。其法币政策的实质是货币关系后面体现着国民党统治下的不同生产关系,法币政策作用的后果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国民党法币政策的实质与作用

(1)有利于英美帝国主义操纵中国的货币政策,加强对中国金融的控制。因为法币同英美汇价直接联系,英美汇价发生变动时,法币价值在英美汇价上下限波动。这就有利于英美帝国主义操纵中国的经济命脉,对中国进行资本输出,倾销商品,掠夺原、燃材料,加强经济侵略。同时,英美还从实施法币政策中,收购了大量中国白银,集中了大量存款,积聚了更多货币资本。这一时期,国民党政府在英国伦敦所存的法币准备金约为2500万英镑,在美国纽约所存的法币准备金约有12000万美元。而日本帝国主义对法币改革是竭力反对的,因之采用种种手段阻止日本银行所存的白银兑成法币,并禁止华北白银南运。

(2)国民党政府通过法币政策集中大量白银,加强了对商业银行的控制。在实施法币政策前,广东还流通广东省银行银毫券、广州市立银行凭票等,实行法币政策后,除中、中、交、农四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货币发行权全部取消,所有白银准备一律移交各有关接收银行,这样,一般银行要取得法币,必须依赖官僚资本银行,于是中、中、交、农四大银行就可以利用法币关系以及其他业务关系,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一般商业银行。在实施法币政策的同时,国民党政府以“白银国有”为手段,强迫将民间的银币和银两,一律兑换为法币。到1937年9月以前,中、中、交、农四银行收兑银币达3亿多元。

(3)法币政策对缓和金融危机、稳定经济起了一定的作用。自实行法币政策后,逐步增大了纸币的发行。1935年10月,中、中、交三行发行额为4.19亿元,到1937年6月中、中、交农四行共发出14.07亿元,仅1年零8个月时间,增加2.4倍。因而上海批发物价指数于1936年上升了108.5%;全国生产指数上升了103.4%,但到后期,法币越发越滥,物价指数急剧上升,更加动荡。抗战八年,国民党法币发行初期表现为缓慢的通货膨胀,因而法币初期对稳定经济是起到一定作用的。但后来发行量大增,物价急剧上升,成为恶性通货膨胀,法币发行增长速度远比不上物价上涨速度。

(4)法币政策对抗战财政有一定支持作用。但是,“皖南事变”以后,国民党破坏国共合作,“积极反共”的后果也是积累官僚资本,从而垄断中国的经济命脉,以便进一步加强“反人民、反民主、反共”力量。法币即转变成反共与支持内战的工具,终于随着反革命势力的衰落而崩溃。

2.抗战时期的中央银行广州分行及法币

中央银行广州分行设立于民国二十五年12月,经理钟锷,副经理冯成功,行址初设十三行,后迁长堤。广州分行是管理广东全省各中央银行机构的一级分行。

国民政府在民国二十四年5月23日,将《中央银行条例》修订为《中央银行法》,其中除了规定该行资本总额为银本位币1亿元之外,并新规定该行必要时得呈经核准扩充资本,并招收不超过它资本总额40%的商股,但后来实际并未实行。因此,中央银行的国家所有制性质一直没有改变。

广州分行代表中央银行的主要特权,在广东境内发行本位币及辅币,经理国库,承募内外债并经理还本付息事宜。它的业务主要为办理存款、放款,收管各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办理票据交换和各银行间的划拨清算,公债国库券、票据的重贴现,买卖国外支付的汇票,办理国内外汇兑,买卖生金银、外国货币和政府委托办理的信托业务。

中央银行成立伊始,即设想成为“银行的银行”,并曾在20世纪30年代初期和抗日战争后期,先后两度筹划改组为中央储备银行,均未成功。所以该行始终来能完全执行一般公认的中央银行职能。如在货币发行上,直到民国三十一年7月1日,财政部实施四行专业化,才规定赋予中央银行以统一发行权;对于收存各银行存款法定准备金,也只限于省地方银行、商营银行和商营银号钱庄,而未能全面执行银行法定存款准备率的核定和存款法定准备金的保管,作为宏观控制社会信用的杠杆。

外汇汇率的核定和外汇管理上,也长期由财政部或行政院特设机构或财政部与中央银行共管,直到抗日战争胜利时,才逐步移交该行办理。而外汇业务则长期由中国、交通两银行承办,后来主要由中国银行办理。对于金融业的检查监督,长期由财政部承担。

中央银行分支机构的业务,就是按照上述规定办理的。而中央银行之所以迟至总行成立8年后才在广东设分支机构,主要由于国民党政府定都南京以后,在上长期与广东军政当局貌合神离,甚至一度由西南各省在广州另立国民政府,发生公开的军事对抗局面。直到民国二十五年7月,陈济棠反蒋失败,宣布下野,还政于南京国民政府,中央银行广州分行才得以成立。

民国二十七年10月12日,日本侵略军在惠阳县大亚湾登陆,广州危急,中央银行广州分行便雇船把可以携带的财务、账册、档案以及工作人员,载经澳门撤往香港,在东亚银行二楼建立中央银行广州分行香港通讯处,继续营业;主要是吸收当时中国政府撤到香港各种机构的存款和办理外汇结算等。

民国三十年12月25日,日本攻陷香港。据当时工作人员回忆,日军到该行时,并无要求负责人回行办理移交手续,只经行开库查看,即行封闭该行账册、档案及其他财物,全由日军接收。另据当时在香港人士说,1942年日军政府曾指派银行,对作为“非中立性”的中央银行在港机构进行清理。

广州沦陷后,广东省政府迁往韶关,定为临时省会。中央银行便在民国二十九年4月设立韶关分行,接替已撤往香港的广州分行,成为广东省境中央银行各分支机构的管辖行,经理为范希禹、王绍均。经营业务主要有存款、放款,联合其他国家银行办理农贷,收兑生金银业务。

由于该分行设立较迟,以前是中国银行代收。该分行成立后,除梅县外,抗战时期的中国银行广州支行及法币中国银行广州支行,设立于民国三年6月,经理陈玉潜,襄理郭树均、张镜辉。民国二十七年,日军进攻大鹏湾时,10月12日上午9时广州支行仍照常对外办公。当获悉日军登陆成功,即开始撤退工作。

为了以防万一,数日内仍照常营业,以尽维持金融职责之业务。后日军迫近广州消息日紧,广州市银行公会召集会议讨论应变办法。15日,日军攻入惠阳附近博罗,各商业银行停业。广州支行代请第五路军驻粤办事处封船备用。16日,商业银行,如上海、广东、盐业、东亚、金城、新华、农工、国华、国货九银行于晚上10时下船先往中山石岐,并由广州支行经理陈玉潜等去函中山县长张惠长及局长邓粤铭沿途保护。

17日下午,省府主席吴铁城示意陈玉潜,以时局更紧,四行应准备撤退,陈经理即通知其他三行做准备。17、18、19日,为减轻库存,应尽量付款给客户,但不办理汇款和存款。19日下午已无客户到行提款。

撤退期间,广州支行委托国民党第五路军驻粤办事处关主任代封小火轮一艘、拖渡两艘,泊于广州支行后堤边待命,并持第五路军旗帜,派兵驻守。其自用货车两辆也由余汉谋总司令发给军用通行证及派定卫队听候差遣。其库存及重要物件全部运入广州沙面某外国银行保存。

全行家私、电灯、电话、风扇、文具及地下室台椅、摩打一律转移市内别处寄存。其一部分行员已先于13日疏散去港,一部分于17日偕同各行员前往广西梧州。此次撤退疏散,中、交、农三家银行均将现钞他调,无法应付支付款项,由此中央银行向中国银行借款600万元,交通银行借90万元,所借款项皆由中央、交通银行渝分支行垫还。

19日下午,日寇已到福田,迫近增城,广州支行是晚7时齐集各行员下船,只留行役两个看守,并请广州局靖海分局保护,同时在《越华报》刊登广告:敝行现经迁移,顾客如有事洽商,请向香港皇后大道中四号中国银行接洽为荷。广州支行的无线电台及各机件搬运到广西梧州支行代为保管。

货车两辆则由余总司令卫队二人协同广州支行车夫驶往粤北韶关,交中国银行韶关办事处留用。19日晚8时30分广州支行撤退船开航,路上行人纷乱,撤退船由32位军人护送,翌晨8时10分抵达中山石岐。广州支行陈经理等负责人即前往晋谒中山县县长及局局长,并请其设法雇车两辆于20日下午3时分三批出发,晚上9时全行人员及行李到达澳门,一部分人暂居旅舍,另一部分人连夜乘船至香港找寻住地。

结语

21日中午,全体人员均已安抵香港,并租用德辅道中12号白宫行二楼108号房为办公地点及通信处。由于地方狭小,行员每天分为两组,轮流办公。省府搬到韶关后,中国银行在广东韶关办事处办公,全省中行机构有梅县办事处、广州湾办事处,大埔、松口、兴宁、老隆办事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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