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打着“一带一路”名头,男子伙同他人540余万元,获刑8年_虚拟币买入卖出

“投资66天1倍收益,

87天2倍,100天3倍,

139天10倍……”

张某某伙同潘某

对外以“蒙中一带一路贸易发展促进委员会”名义,

向投资人宣传虚拟货币项目,

共取资金人民币540余万元。

近日,

经上海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张某某

因犯集资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并处罚金。

子和受害人之间的聊天记录闵行检察院供图

2021年12月,王阿姨通过朋友介绍知道了“蒙中一带一路投资项目”。禁不住业务员的“画大饼”诱惑,王阿姨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下载了一个app并注册了会员。

过了几天,王阿姨受邀参加了在酒店举办的大型宣讲会。宣讲会上,几名工作人员宣称项目负责人认识蒙古国高层领导,并深度参与蒙古国矿业、房产投资。在工作人员一系列话术引导下,王阿姨和其他投资人纷纷相信投资项目受到“国家支持”,可以放心投资。

随后,宣讲会的“讲师”们又介绍投资的方式和收益,声称投资人先在公司app注册后购买矿机,每天挖矿获得虚拟币,可以用于在蒙古国旅游、投资房产和矿产等。这些“讲师”口中的“一带一路项目”,以“云矿机”赚钱,“每天回报0.5%、66天即可回本。”最终,王阿姨把10万元养老钱都投进了项目里。

几个月后,王阿姨发现app无法使用,随即前往派出所报警。此时的王阿姨才发现所谓“一带一路项目”是个彻头彻尾的局。

张某某到案后,面对检察官的讯问,供述自己是项目负责人,项目内部有一套会员等级制度,如果拉一个人入伙,那么上级可以得到新人投资收益的一定比例提成。

经查,2020年12月起,张某某伙同潘某对外以“蒙中一带一路贸易发展促进委员会”名义向投资人宣传虚拟货币项目,以高额收益为诱饵,并谎称该虚拟币后续可在蒙古国流通,可用于投资蒙古国矿业、房产等,以取被害人信任,向不特定人员非法募集资金。所募集资金未用于任何项目的经营。截至案发,张某某等人共计取资金人民币540余万元。

“一带一路”是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的重点项目。有些犯罪分子以此为幌子,进行非法集资,目标群体主要是戒备心较低的中老年群体,有高额利益诱惑,又有熟人介绍入伙,因此很容易落入犯罪分子的圈套。检察官提醒,面对亲朋好友推荐的理财产品和投资项目一定要理性分析,可以向子女以及专业人士咨询沟通,防止上当受。

记者:鲁哲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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