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律师刘扬:比94公告更狠的来了?_ripple币是什么意思

本来都准备睡了,深夜一则消息让我瞬间清醒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大年三十,过年是第一位的,在此仅结合币圈对部分条款予以分析,抛砖引玉。

《条例》是国务院发布的,属行政法规,94公告是七部门发布的,属部门规章,因此在法的位阶上,《条例》比94公告位阶更高,一般情况下,民法意义上的“违反法律规定”通常仅包括法律和行政法规,并不包括部门规章,因此《条例》的出台将对币圈民事诉讼产生重大影响。

Ripple律师:已提交对SEC修改后起诉书的回复 XRP完全透明:Ripple首席律师Stuart Alderoty发推称,今天,Ripple提交了我们对SEC修改后的起诉书的回复。值得注意的是,瑞波币对SEC完全透明:瑞波币在200多个交易所上市,每月数十亿美元的瑞波币被买卖,许多做市商每天都有瑞波币txns,第三方产品(不是瑞波币开发的)也在使用瑞波币。

此前消息,美SEC已就针对Ripple公司的诉讼提交了一份修改后的起诉书。密切关注此案进展的律师Jeremy Hogan说,修订后的起诉书现在包含了更多有关本案被告Ripple首席执行官Brad Garlinghouse和联合创始人Chris Larsen的事实细节。[2021/3/5 18:17:29]

《条例》第九条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和经营范围等商事登记管理。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包含“金融”、“交易所”、“交易中心”、“理财”、“财富管理”、“股权众筹”等字样或者内容。币圈人很多看到这条大呼狼来了,我个人认为,这条里面虽然提到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部的包含“交易所”等字样,但以币圈的“聪明才智”,随便换个名称不是很简单吗?再者说了,你看哪个头部平台的名字中有“交易所”字样?

证监会首席律师焦津洪:提高证券违法犯罪的成本:在国际金融论坛(IFF)第17届全球年会上,证监会首席律师焦津洪发言表示,中国证监会将利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力争在资本市场法律体系建设方面取得重要进展,显著提高证券违法犯罪的成本。

对于跨境监管和执法合作,中国证监会对于财务造假等严重破坏市场诚信违法违规行为一直坚持零容忍的原则,对于境外上市的中国企业始终强调不管在何时、何地上市,都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市场的法律和规则,真实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2020/11/22 21:42:23]

归根结底,《条例》是为了打击非法集资而出台的,第二条明确解释了什么叫非法集资,即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严格来说,目前币圈头部交易所并不主要从事许诺还本付息和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的行为,但部分交易所的“理财”、“挖矿”、“锁仓”、“质押”业务应当注意法律风险。

声音 | 美国税务律师:如果将比特币转移到生前信托,通常不需要单独缴税:据CoinDesk消息,税务律师Robert W. Wood称,美国国税局将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视为财产。这意味着每笔财产转让都可能引发税收,对接受者和转让者都造成税收冲击。关键问题是转让时的市场价值。一些加密投资者将加密放在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等法律实体。另一途径是持有加密资产的信托。 在北卡罗来纳州税收部诉Kimberley Rice Kaestner 1992年家庭信托案中,美国最高法院一致表示,若没有最低限度接触,一个州不能对州外居民的信托收入征税。 我们应该注意到信托可根据其类型以不同方式征税。人们常使用生前信托进行房地产规划,但生前信托不单独征税。如果你将比特币转移到生前信托,通常不需要为此缴税。因为生前信托并非独立纳税人,你仍然在个人纳税申报表上报告以后出售的收益或损失。也有非授予人信托,转让人不会因其被征税。这些是单独征税的,且必须提交单独的信托纳税申报表。信托税规则可能很复杂,这意味着信托本身要缴税。对受益人分配可征收另一种税。信托公司在哪纳税需要看情况。有些信托是外国的,这些规则很复杂,但是如果你是美国人,不应该假设你可以通过外国信托来逃避美国税收。[2019/7/6]

很多币圈人还关注到《条例》第十九条,“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个人认为币圈“带投大哥”以及量化交易平台,网格交易工具的法律风险随着《条例》的出台大大增加了。

其实对币圈真正具有重大意义的,是第二十四条:“根据处置非法集资的需要,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查封有关经营场所,查封、扣押有关资产;(二)责令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追回、变价出售有关资产用于清退集资资金;(三)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决定,按照规定通知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限制非法集资的个人或者非法集资单位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出境……”各位看懂了没?如果没看懂,我们反过来再看什么是“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条例第五条指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明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以下简称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明确牵头负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人员。”也就是说,以前本来机关刑事立案后才能开展的查封、扣押资产、清退资金、上边控等措施,现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行政部门就可以干了,在此留给大家足够的想象空间。

与广大币友最相关的,是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也就是说,如果再参与资金盘,非法集资,有了损失自行承担,就别一天到晚喊着维权了。

时间关系,先写到这里,后续再细致学习分享,祝大家牛年快乐。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

大币网

[0:0ms0-9:143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