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发言人孟玮: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存在极其严重的危害]1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指出,由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存在极其严重的危害。虚拟货币“挖矿”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不具有积极的带动作用,加之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风险越发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严重不利影响。孟玮说,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对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推动节能减排、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中国新闻网)
发改委发言人孟玮: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存在极其严重的危害:1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指出,由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存在极其严重的危害。虚拟货币“挖矿”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不具有积极的带动作用,加之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风险越发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严重不利影响。孟玮说,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对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推动节能减排、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中国新闻网)[2021/11/16 21:54:41]
国家发改委:严禁以数据中心名义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9月24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强化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能耗双控约束。将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纳入能耗双控考核体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能耗管控责任,对发现并查实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地区,在能耗双控考核中,按新增项目能耗量加倍计算能源消费量。
区分虚拟货币“挖矿”增量和存量项目。严禁投资建设增量项目,禁止以任何名义发展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有序退出存量项目,在保证平稳过渡的前提下,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科学确定退出时间表和实施路径。
停止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一切财税支持。对地方政府已经给予税费、房租、水电费等优惠政策的存量项目,要限期予以停止和取消。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及其所在园区,不允许地方政府给予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
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增补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在增补列入前,将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视同淘汰类产业处理,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有关规定禁止投资。[2021/9/24 17:04:03]
声音 | 发改委:着力壮大数字经济生产力,促进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应用: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有关情况答记者问时表示,培育新动能,着力壮大数字经济生产力,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围绕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慢、质量不高,特别是制造业中小企业“不愿转型、不敢转型、不会转型”等问题,探索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共性支撑平台,促进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应用,降低企业转型门槛,缩短转型周期,形成数字经济条件下的新型实体经济形态,培育发展新动能。(第一财经)[201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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