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资委:严肃查处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1月24日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19日组织出资监管企业召开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工作会议。会上,规划发展处传达了有关部门关于严查严处“挖矿”活动相关文件精神,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企业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开展自查、排查,按照“严密监测、严防风险、严禁增量、清退存量”的总体思路,严肃查处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按期上报排查情况。(金十)
内蒙古发改委: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用电实行差别电价:金色财经报道,内蒙古发改委发布《关于虚拟货币“挖矿” 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的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通知》指出:
一、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用电实行差别电价。将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纳入差别电价政策实施范围,执行“淘汰类”企业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1元。内蒙古发展改革委及时更新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名单,电网公司按照项目名单及时足额收取加价电费,确保差别电价政策严格执行到位。
二、禁止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加强电力市场秩序监管力度,对参与电力市场的企业用户加强甄别,禁止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以任何名义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禁止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以任何方式享受电力市场让利。已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自名单公布之日起停止交易。
三、禁止擅自接入电价低的供电线路进行虚拟货币“挖矿”。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相关规定,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二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使用起讫日期难以确定的,实际使用时间按三个月计算。[2022/1/26 9:15:05]
内蒙古发改委开始受理虚拟货币挖矿企业问题举报:5月19日消息,内蒙古发改委官方公众号发布“关于受理虚拟货币‘挖矿’企业问题信访举报的公告”。公告称,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部署要求,全面清理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保障作用,完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问题情况举报渠道,自治区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特设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举报平台,全面受理关于虚拟货币“挖矿”企业问题信访举报。举报范围包括:1、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含其他多种隐藏形式“挖矿”企业和主体);2、伪装成数据中心享受税收、土地、电价等方面优惠政策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3、为从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提供场地租赁等服务的企业;4、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电力供应,从事虚拟货币“挖矿”业务的企业。[2021/5/19 22:17:42]
动态 | 内蒙古五部委发出清理整顿虚拟货币挖矿:据一份由内蒙古自治区的五个相关部门联合发出的名为“关于检查清理整顿虚拟货币『挖矿』企业的通知”显示,内蒙古自治区将集中针对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IDC等相关企业进行检查。该文件称,为了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自治区领导有关指示,就虚拟货币“挖矿”产业属于实体经济无关的伪金融创新,应不予以支持的精神,自治区发改委、厅、工信厅、金融办和大数据局决定在全区开展该类企业清理整顿有序退出相关工作。该检查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19年9月3日至9月25日为各盟市自查自纠阶段,并在9月30日前反馈于工信厅;第二阶段,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为督查整改阶段,自治区相关部门将组合联合检查组进行督查,并形成清退督查整改情况报告。[2019/9/14]
郑重声明: 内蒙古国资委:严肃查处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