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发布《有关中介人的虚拟资产相关活动的联合通函》]1月28日晚香港证监会与金管局发布《有关中介人的虚拟资产相关活动的联合通函》,表示从中介人(券商 私人银行等)接获愈来愈多有关向投资者分销虚拟资产相关产品的查询,要求少数产品外,被视为复杂产品的虚拟资产相关产品只应售予专业投资者等。
香港持牌交易所OSL则发文表示,该通知允许已登记的机构和持牌实体与香港证监会持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合作,以提供数字资产投资服务。通告的明确规定将推动香港持牌资管经理、银行和券商对数字资产的需求,并使得此类机构可以安全进军迅速增长的数字资产生态系统。
香港证监会计划增加四名加密货币行业监管人员:2月6日消息,根据中国香港证监会(SFC)2月6日提交的一份报告,该机构计划额外招聘四名员工,以“更好地监督”本地虚拟资产(VA)提供商的活动。此外,额外的监管将有助于“更好地评估合规和风险”,让散户投资者有机会在受监管的平台上交易虚拟资产。
此前消息,香港证监会将允许对一组特定的加密货币进行零售交易,因为它试图为加密货币行业引入规则清晰度。SFC首席执行官Julia Leung(梁凤仪)在香港亚洲金融论坛的小组讨论会上表示,该监管机构计划提出一部分将获得批准的代币。据《南华早报》报道,Leung称只有“高流动性”的资产才会被列入名单。(Cointelegraph)[2023/2/7 11:50:53]
香港证监会提醒投资者注意NFT相关风险:6月6日消息,香港证监会提醒投资者注意非同质化代币(NFT)的相关风险。其指出,NFT与其他虚拟资产一样面对较高的风险,包括二手市场流通性不足、价格波动、定价欠缺透明度、遭黑客入侵及欺诈的风险。投资者应注意这些风险,如他们未能完全理解NFT和承受潜在亏损,便不应投资于这些资产。
此外,香港证监会表示,有些NFT跨越了收藏品与金融资产之间的界线,例如有著与“证券”或尤其是“集体投资计划”下的权益相类似的结构的细分化或同质化NFT。如某NFT构成了集体投资计划下的权益,推广或分销NFT便可能构成“受规管活动”。任何人如要进行受规管活动,除非获得豁免,否则须获证监会发牌。(虎嗅网)[2022/6/6 4:06:10]
独家 | 香港区块链协会创始人:预计三种力量可推动香港证券通证交易平台取得更好进展:香港区块链协会创始人暨联合会长、东方亿泰资本合伙管理人梁捷扬先生向金色财经表达了其对香港证监会刚刚发布的《有关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警告》和《立场书: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看法,他表示:
预期未来三种力量的推动,可以让香港的证券通证交易平台取得更好进展。
首先是政策制定者,政策制定者包括两个部分,一个是立法局,必须要对现行的证券期货法规进行修改,取消现有港交所对证券资产的垄断交易地位;第二个是证监会,也必须要意识到未来的业者可以利用科技来进行监管、自律,并且交易的产品也得到品质上的大幅提升。
第二种力量则是从业者必须要高度自律,同时以科技推动监管,也是在自律的基础之上,与科技充分结合起来,避免所有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三种力量自然是来自于发行证券通证的企业和创业者,只有高质量的企业也采取证券通证的方式来推动自己企业投资,或者相关的资本运作。
只有这三种力量充分地结合,才能够推动虚拟资产在香港交易产业的大步发展。[201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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