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虚拟货币属于刑法上的“财物” 应予以保护

[《中国检察官》:虚拟货币属于刑法上的“财物” 应予以保护]金色财经报道,《中国检察官》官方公众号发文称,虚拟货币作为一种特殊的虚拟财产,符合“财物”特征,应当评价为刑法上的财产犯罪对象。国家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采取了更加严格的管控政策,否定了虚拟货币的“货币”属性,但从未否定虚拟货币的“财物”属性。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判断和认定标准与刑法保护“财物”的判断认定标准并无理论关联,涉虚拟货币合同有效与否,并不能作为否定虚拟货币刑法上“财物”属性的依据,刑事领域肯定虚拟货币的“财物”属性,并不违背法秩序统一性。

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数据、信息等虚拟财产的价值日益凸显并得到公众的认同,以数据为载体的虚拟货币应该被刑事立法设定的‘财产’概念所覆盖。

虚拟货币的“虚拟”并不是价值的“虚拟”,而只是相对传统财物的形态差异,在数字化时代,将虚拟货币解释为刑法上的“财物”不超出国民的预测可能性,也不违背法秩序统一性,是符合当下的妥当解释。

《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纳入数字人民币业务:金色财经报道,中国人民银行就《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起草说明,《办法》所约束的数据处理活动包括目前试点的数字人民币业务,这对于数字人民币的数据安全与行业规范有着重要意义,据悉本次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2023/7/25 15:57:09]

互金协会区块链工作组牵头编制的《中国区块链金融应用与发展》出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研究工作组牵头编制的《中国区块链金融应用与发展》已由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发行。全书共约 15 万字,主要包括综述、应用场景篇、底层平台篇、重大事件篇和附录五个部分。

全书在梳理分析区块链技术发展趋势及其在全球金融领域应用实践情况的基础上,深入调研我国 47 家从业机构及其 112 项金融领域区块链应用项目,总结区块链在我国金融领域应用的典型场景和基本逻辑,分析有关应用探索的潜在价值及面临的风险挑战,提出稳健发展的对策建议,同时精选区块链在供应链金融、贸易金融、保险科技、跨境支付、资产证券化等场景以及部分底层平台相关的实践案例进行编录,并梳理总结了 2019 年以来国内外金融领域区块链相关热点重点事件。[2021/6/25 0:06:16]

动态 | 《中国网络社会治理研究报告》:防患人工智能、区块链、全媒体等前沿技术带来的风险:12月5日,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2019年《中国网络社会治理研究报告》蓝皮书。蓝皮书指出,随着5G网络基础设施不断发展,5G时代人工智能、区块链、全媒体的治理应关注以下几点:第一,要着眼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变以往“先发展后治理”的方式,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治理,防患人工智能、区块链、全媒体等前沿技术带来的伦理、隐私、安全、信息地缘等风险。第二,要把握人工智能、区块链、全媒体的技术属性和社会属性双重特点,正确处理好创新发展应用与确保安全有序的辩证关系,建立一整套围绕这些新信息技术发展与应用的伦理、规范、政策、制度和法律等治理规则体系。第三,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在人工智能、区块链、全媒体的治理规则上既有中国特色又有全球视野,提升中国参与全球互联网治理的制度性话语权。(中国经济网)[201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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