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经济财政司司长李伟农:《货币发行法律制度》法案预留设立数字形式货币]金色财经报道,澳门经济财政司司长李伟农表示,数字形式货币是全球大势所趋,《货币发行法律制度》法案预留未来设立数字形式货币,暂未有时间表,据悉新法规定澳门特区的法定货币由纸币、硬币及数字形式货币组成,数字形式货币的具体制度由特别法例规范。列席审议的李伟农表示,将来可以使用数字形式货币,并不等同摒弃纸币,而是多一个支付载体。法案通过后才可发行纪念纸币,发行时会通过特区公报刊登。此外,澳门金管局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陈守信表示,完成立法后,金管局网站将很快上载相关指引。(exmoo)
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院长:珠海和澳门可通过区块链技术助力创业创新:11月18日,在第三届十字门金融周上,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院长黄剑辉表示,在双循环格局下,推动金融数字化发展需要回归金融的本质,推动金融数字化发展。他介绍了目前的研发成果,包括珠澳链创,即珠海和澳门通过区块链技术助力创业创新,未来还要重点推动数字化的资本市场。回归金融本质,链接民企民众,共创共享财富,打造21世纪全球新型数字化资本市场。(新华丝路)[2020/11/19 21:18:50]
朱嘉明:区块链成为澳门经济转型技术手段 或形成新产业形态:7月17日,针对澳门区块链产业发展,朱嘉明接受采访时表示,当然,目前区块链在澳门的产业化和落地,尚处于相当早期的阶段,应用范围基本上是在较小的行业、中小企业,特别是传统服务业。但是,澳门的区块链发展有很大的前途,这是因为区块链在澳门的应用,会集中在新型产业。特别是,区块链为澳门和横琴的经济和金融合作,提供前所未有的技术前提,有助于澳门与横琴的一体化。(巴比特)[2020/7/17]
澳门金融管理局警告:加密货币存在欺诈犯罪可能:澳门金融管理局已向公众发出警告称,加密货币存在“欺诈和犯罪活动”的可能性。澳门金融管理局提醒所有澳门居民,加密货币是虚拟产品,但不是法定货币或金融工具。居民应该知道与加密货币有关的欺诈和犯罪活动。根据澳门货币法规,银行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为加密货币交易提供服务,但在私人行业中没有任何规定限制代币发行规定。不过,金融管理局在声明中印证了数字资产对公众的非法性:“澳门金融管理局重申,任何机构未经许可提供货币兑换,跨境资金转账和金融交易平台等规范金融服务违反了‘金融体系法’的相关规定。”[2018/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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